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以及环保设备的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环保公司.承接各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处理;有机废气净化处理;噪声治理;厨房油烟等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在东莞市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其环保设施必须报市**监督管理科验收。一、“三同时”验收条件 1、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方案建成; 2、环保设施的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 4、环保设施的排污口符合规范化要求; 5、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75%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环保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到位;建立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试运转期开始设立)。 二、“三同时”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向监督管理科提交有关验收材料; 2、监督管理科审核有关资料,并到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 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监测,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4、监督管理科组织市**有关科室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5、由监督管理科**、主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监督管理科签发验收报告。